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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景弘印染有限公司整理车间液氨钢瓶储存场所现场管理混乱,未设置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事故储存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物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未经过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已责令整理车间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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