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监管〔2015〕95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0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拟从事安全监管执法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在编人员(以下简称:取证人员)。 (二)已于2012年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证件将于2015年底前到期的市县在编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换证人员)。 (三)不包括人员编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兼职安全监管人员。 (四)已经取得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可以不再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二、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将符合培训条件的学员登记表(见附件1或附件2)、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1112房间。 联系人:陈文雪 电话:15637352981 王华斌 电话:18537312810 E-mail:xxajfgk@126.com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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