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是反映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同时,市政府安委会将按要求将大检查信息报送纳入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要严格落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各地每周报送2篇以上,各部门每周报送1篇以上,报送内容仅限经验总结类信息。 三要定期通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据省政府安委办的要求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34号)
2017年9月4日 联 系 人:贺凡 电话(传真):3051673 电子邮箱:xxajx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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