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现将《新乡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483号)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防控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 二、排查重点 全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成品油库、加油站。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特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制定消防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10月1日前)。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范围,责任到人,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10月1日至10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消防安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三)专项整治(10月9日至10月底)。对监管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逐一进行检查,澄清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四)总结验收(11月)。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成立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督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三)严格执法,重点约谈。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提请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要督促企业书面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进行集中约谈。 (四)及时上报。要每天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负责上报信息的收集、审查、整理和上报。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社会单位底册台账(附件1)报市局协调科,每日下午18时前将隐患排查统计表(附件2)及隐患排查台账(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市安监局协调科。 附件:1.社会单位底册台账 2.隐患排查统计表 3.隐患排查台账 2017年9月30日 联 系 人:贺凡 电话(传真):3051673 电子邮箱:xxajxt@126.com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1: 社会单位底册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县(市、区)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责任人 | 责任人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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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2:
隐患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场所类型 | 底数 (家) | 自查 自纠 (家) | 集中 约谈 (家) | 排查 单位 (家) | 发现 隐患 (项) | 整改 隐患 (项) | 提请政府 挂牌督办 (家) | 吊销营 业执照 (家) | 宣传 达标 (家) | 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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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3:
隐患排查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县(市、区)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责任人 | 责任人电话 | 存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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