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和参与相关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