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委办〔2016〕63号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 品种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豫安委﹝2016﹞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该通知转发到各相关企业。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附 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 豫安委〔2016〕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6﹞10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