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全国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作为2015年一项重点工作部署,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定期报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情况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3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局文件的要求,于每月5日前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情况文字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定期报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情况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32号)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文雪 电话:15637352981 王华斌 电话:18537312810 E-mail:xxajfgk@126.com
附 件: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定期报送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情况的通知 豫安监管办﹝2015﹞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全国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将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作为2015年一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部署,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区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区新举措、好做法,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全面实施,现就定期报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和重要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制修订有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 2.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监管情况; 3.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 4.已经出台和拟采取的重要举措; 5.宣传和教育培训新《安全生产法》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于每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电子版不超过2000字)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克之、杨文利,0371-65919739;电子邮箱:hnajjfgc@163.com) 三、交流方式 每月汇总各地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和相关重要举措的实施情况,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并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刊发。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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