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欢迎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6〕1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06120448029456890.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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